1、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获团体一三五六名的分别奖励1分(德育)。 凡是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运动员,每参加一项比赛加1分(德育)。 在运动会上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所得分数加上相应的分数(如第一名得 9分,加9分,以此类推)(德育)。 凡代表外国语学院参赛的人员每项给予30元的奖励。
2、被推荐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服务中心经理统一申报奖励,并附带员工所执《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作为奖励凭证。 此方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3、本奖励方案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二是班集体成果奖,三是艺体重中奖,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 按各学科市名次(全市44个单位),全市第一名奖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后每下降一个名次,少奖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