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基础建设 中国足球需要加强基础建设,包括建设足球场地、提高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水平、培养优秀的足球教练等。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青少年足球的培养,建立完善的青训体系,为中国足球的未来储备更多的优秀人才。
2、足协将积极推动中国足球俱乐部多元化股改,这样就能促进足球的发展。在股改的时候可以实施足球职业化,这样也能让更多的人加入足球行业。
3、协作配合最好的团队。加强国家队后备人才储备,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第三十三条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4、国家队应分为一线、二线和青少年队,队内实行优胜劣汰制,适者生存。不得不说,将军用这样的军人风格纪律管理改革足球,不管成与败,都将引起很大的波动,甚致骚动。既得利益者会将揭力反对。
5、那么,中国足协是应该对国内足球联赛做出进一步更深层的改革的。
中国足球转会制度没啥好研究的,就是04年后可以自由转会。
中国球员在默默地抵制着规避着这项制度,而我们更需要中国的博斯曼挺身而出。用法律挑战摘牌转会。中国足球的制度缺陷不仅存在于转会领域,而全局性、根本性的变革是剩给中国足球的最后一条路。
参加亚冠联赛的中超球队,可以增加两个注册外援的名额。
足球的转会就是一名球员改变自己所效力的俱乐部,就是相当于我们平时工作中所说的跳槽。不过原来所属的俱乐部在操作球员转会时,首先就是要保证俱乐部本身的利益,其次才会参考球员的意见。
周海滨、冯潇霆自由转会事件发生后,不仅促使中国足协修正有关球员转会规则,逐步与国际足联规则接轨,许多俱乐部也加强了与球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比如长春队与核心球员签订了5年的合同,这对保护俱乐部和球员的利益都有好处。
中超的转会制度就是球员没自由身这一说法。即使合同和中国俱乐部结束了,就是说在国际上已经成了自由球员,但是依然不能按博斯曼法案转会到其他俱乐部。必须要付一定的转会费给原俱乐部。
每个对每年能引进五名内援(如果上赛季有租借过来的人,这赛季还想用,那就必须在转会之前签下来,不然会占用转会名额!)外援的话,可以签五名(包括一名亚洲外援),在场上可以上四人(包括一名亚洲外援)。
内外援都可以无限引进,只要你钱够,人家愿意来。
不过很多中超球队并没有按照俱乐部的要求来执行,他们只在意转会费,因此中超外援转会费限制对俱乐部和球迷来说,都不是坏事。
中超的转会制度就是球员没自由身这一说法。即使合同和中国俱乐部结束了,就是说在国际上已经成了自由球员,但是依然不能按博斯曼法案转会到其他俱乐部。必须要付一定的转会费给原俱乐部。
中国足球联赛一直对外援转会费进行严格限制,而且据《广州日报》报道,中超的转会费限制令实施后,原本年薪300万以上的外援身价最低可能只有100万-200万,如今最高可能只有200万+。
转会费除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外,其余归运动员所在单位。受聘运动员的国(境)外酬金、待遇由受聘运动员或运动员委托其所属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与聘用单位商定。
这里有必要把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介绍一下。1994年以前的球员转会是作为体委职工的运动员在不同体委之间的工作调动。由于地方的自我保护和封闭,这种调动极为困难,转会很少发生。
运动员所有权转让为永久性转会,经双方俱乐部协商定期借用运动员的为临时转会。运动员转会由接受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或培训单位支付转会费或培训费,数额由双方俱乐部协商确定。
就像今年的周海滨,冯潇霆,戴琳。因为中国的这种规则根本与国际不接轨。当然了,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像周海滨这样的,自由转会到国外,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中国足球的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