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算阻挡犯规。张开双臂摆出防守姿势,那个姿势就是违规的。进攻方只要撞上防守方的手臂,就是防守犯规了。防守方的手臂不可以超过自己的双肩。但是可以向前,手掌可以盖住对方的眼睛(巴蒂尔的防守姿势)。
2、在篮球比赛中,篮下防守时被吹犯规通常有几种情形:当防守者在移动中阻挡了进攻球员的投篮;当防守者原本就站在进攻球员的身旁,在其起跳投篮时双手自然下垂,看似有接触;或者在进攻球员准备投篮或起跳时,防守者出于习惯双手向上举起,造成了误解。
3、比如两手交叉扣在胸前或者胯前,再或者两手竖直高举,这样别人才不会认为你有侵犯进攻方人身的趋向,也没有小动作,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犯规。像上面这种情况,你更适宜向前用胸口贴住对方,同时双臂高举,或向两侧张开,或者在对方投篮瞬间用手掌遮挡对方的视线,都是很奏效的方法。
4、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1、盖帽时球手一体不算犯规。球手一体规则:防守队员在封盖和抢球中,手触及到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包括腕部以上、手背、手掌、手指部分,是合法的。
2、在原规则中,防守球员在盖帽时偶然触碰到进攻球员的手,如果在合理范围内,是不算犯规的。然而,新的规则对这一情况进行了修改,任何触碰到投篮球员的手,都属于犯规行为。因此,裁判员在判罚时需要明确这一点,避免因误判而影响比赛的公正性。其次,裁判员需要遵循篮球运动中的垂直原则。
3、盖帽中触到攻方的手。这个复杂,在先碰到球或者大部分碰到球时,根据球手一体的原则,是不犯规的。看上去有身体接触。上篮时如果球出手以后的身体接触不算犯规。投篮时如果这个身体接触没有对之前的投篮产生影响不犯规。容易被误认为不犯规的情况。垂直起跳。只要起跳且在上篮中有轻微接触也是犯规的。
4、不犯规。在篮球规则上这属于“球手一体”原则,就是说打到球之后再打手,这属于正常行为,因此不犯规。
5、手球一体原则:进攻队员投篮时,防守他的队员积极防守,果断封盖投篮队员投篮得球时,偶尔无意触及了投篮队员得手,即“手球一体”,这是规则允许的,不应判防守队员打手犯规。通俗的即讲就是球出手后无意碰到投篮队员的手不算打手犯规。
6、必须做到和注意以下几点:“球手一体”的概念的改变某队员在投篮时,防守队员在“盖帽”的过程中,附带地偶然地触碰到投篮队员的手,在原规则许可的,不是犯规。现有的规则把这一条删除了,只要是打到了手,就是犯规。
1、脚、膝盖、小腿、大腿都可以顶住对方,0距离接触。手和脸的接触:绝对不能碰到脸,那样肯定是犯规,但是可以放在他眼前干扰视线;球手一体:这种情况可以打手,那样都不算犯规,就是说:队员的手掌接触球的部分,你打到了切球成功的话都不算犯规。
2、这些书面的记载其实是非常系统化的,也是非常笼统的,若是严格按照这样的尺度来吹罚的话,基本上70%以上的防守都是属于犯规,尤其是内线的接触性防守。这涉及到关于正常姿势和非正常姿势的定义问题,这一点国际篮联,NBA,CBA,NCAA的判罚尺度都有所不同。
3、在几乎同时发生多起犯规; 在一起犯规或双方犯规后的同一个停止比赛计时钟期间发生多起犯规时。 在此情况中运用下述原则进行处理: 登记每个犯规队员一次犯规。 (1)涉及相同罚则的双方球队的犯规要互相抵消,即不判给他们罚球或掷界外球的球权。
防守人身体紧贴进攻人不算犯规,但是用手臂、手掌阻拦就属于犯规。篮球规则规定,防守人不能侵犯进攻方圆柱体领域,不能用四肢进行阻挡。所以一旦四肢和进攻方产生了肢体接触,就属于防守犯规。包括在防守时的侧身,移动时被进攻或者说准备进攻的人触碰,都属于防守犯规,反之属于进攻犯规。
当进攻球员正常运球或持球时,防守球员要抢对方球时,如果先用自己的手打到对方的手为犯规,如果先抢到球后碰到手辄不算。这用中文也叫打手犯规(抢断犯规),英文叫 reach in。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但是防守者还坚持想去阻挡进攻者的行进方向;尽管防守者双脚虽已站定位,但身体「上半部、侧身」又试图去阻止进攻球员皆是阻挡犯规。所以当你第一步落地时,应该不算阻挡吧,但如果他有上肢动作就算是阻挡了,顺带说一句这招貌似是巴蒂尔造犯规的神技啊……采纳吧…… 嘿嘿。
区别:带球撞人是进攻方犯规,阻挡是防守方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