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进攻方肘击将判球权给对方,记当事人犯规一次,如单节满四次将判对方罚球两次。如果肘击动作过大,有恶意伤人的倾向,将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具体处罚和技术犯规一样。
2、篮球比赛中的肘击犯规包括以下情况: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踢足球时把肘部抵在对方身体上,如果只是单纯把肘部抵住对方来抢位不算犯规;如果通过这个动作造成对方丧失行动能力则算犯规。
4、那个要看动作的幅度和性质了,正常的护球是允许的,但是手肘这个部位在篮球比赛中十分敏感,稍不注意,就会被吹犯规。
5、运球时用手臂手肘护球是规则允许的,但是不能用其推人,更不能肘击对方球员。这属于犯规。简单的说就是你可以用手臂手肘挡住对方球员,但不能侵犯他。。
6、只要是肘部单独有攻击人的动作就算犯规,不过有时候在运球或者拿球进攻的时候肘到人也不算犯规,视情况而定。你说的那种情况肯定是犯规,不管撞没撞倒,只要他故意拿肘撞人,就犯规。
1、不算,如果对方在前进中,你手或身体任何地方接触并挡着对方,这才阻挡。
2、不能,但可以手腕横摆与你前身就是胸部平行,可以轻触但不能用力。
3、那个要看动作的幅度和性质了,正常的护球是允许的,但是手肘这个部位在篮球比赛中十分敏感,稍不注意,就会被吹犯规。
4、运球时用手臂手肘护球是规则允许的,但是不能用其推人,更不能肘击对方球员。这属于犯规。简单的说就是你可以用手臂手肘挡住对方球员,但不能侵犯他。。
5、在篮球中别人贴在身上防守如果犯规就是侵人犯规。侵人犯规是队员和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你好 楼主。现在篮球规则中以人为圆柱体,不论是防守方还是进攻方都是这样的。如果侵犯到对手就算在犯规。
有球的进攻球员犯规:(1)用手臂或手肘“钩”住或缠着防守球员,借此获得利益。(2)“推开”前来防守或者试图抢球的防守球员,借此扩大他与防守球员之间的空间。(3)运球时伸展前臂或手以阻止对手获得球。
算犯规。在防守人面对持球队员的时候,只要用手去接触对方基本上都会被吹犯规。不管是面对面还是对方背打的时候,都不能有手去触碰对方身体,因为这个时候防手人的手对对方形成了一个进攻干扰。
1、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2、不能,但可以手腕横摆与你前身就是胸部平行,可以轻触但不能用力。
3、看动作,如果背打,他转身时,手带过来时候碰到你,这不算犯规。如果他特意用手肘顶你一下,而在顶你一下之前,没有其他动作可以和这个动作连贯在一起的那就属于犯规.。
那个要看动作的幅度和性质了,正常的护球是允许的,但是手肘这个部位在篮球比赛中十分敏感,稍不注意,就会被吹犯规。
在运球的时候,用手肘挡住防守者,一般来说不算犯规;当然具体还要看本次控球中,手肘是否发力,是否故意等情况来判断。
运球时用手臂手肘护球是规则允许的,但是不能用其推人,更不能肘击对方球员。这属于犯规。简单的说就是你可以用手臂手肘挡住对方球员,但不能侵犯他。。
不算犯规的,但是这个动作往往是很令人反感的。
对的,可以用手挡住,但是不能推或者其他附加动作,不然就是进攻犯规,科比那是运球顺势的一拨,是一种挤过的感觉,不是用手推的,你也可以那样。你可以用你身体强吃对手挤过去。
当然!这就叫“肘击” 这应该对你有用:打手即“非法用手”。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
1、篮球比赛中的肘击犯规包括以下情况: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2、持球架肘来回顶属于犯规,但要看他手臂象对于身体是否静止,也就是说他是故意挥肘,还是转身时候肘部接触到防守队员。如果是前者那绝对是犯规,如果是后者将不属于犯规。
3、普通判定标准是进攻时肘部和与防守球员接触不过胸,就是用肘部顶,憋对方的要不,胸部等等地方,是正常动作,不算犯规。当进攻时肘部接触到对方颈部,脸部等,抬肘过高,是进攻犯规,有时候会盘恶意犯规。
4、持球架肘来回顶属于犯规,但要看手臂相对于身体是否静止,也就是说是故意挥肘,还是转身时候肘部接触到防守队员。如果是前者那绝对是犯规,如果是后者将不属于犯规。
5、只要你的手肘对着别人身体过去就算肘击,肘击一般都有恶意伤害的意图,NBA里对这种肘击判罚很严,至少给你技术犯规,而且犯规还分等级处理。
6、这个犯规应该叫‘过度挥肘’,如果肘是根着身体的转动而转动,这时候即使是碰到防守队员也不算犯规,如果身体没有转动,或者是肘随着身体转动时幅度过大,会被裁判认定为‘过度挥肘’。